飛機高度的問題。
飛機爬升到一定高度時高度表要調整至標準大氣壓
請問為什麼要這麼做呢?這麼做高度才會精準嗎?請問要爬升到多高才要調整至標準大氣壓?是18000ft嗎?全世界都一樣嗎?這高度有什麼根據呢?那為什麼下降至一定高度又要調整至當地大氣壓力?調整大氣壓力跟飛機高度到底有什麼關聯?以上問題
謝謝。
親愛的 窮小子
1. 假設有兩架飛機
A從地面氣壓1033.5百帕(102%大氣壓)的甲機場起飛
B從地面氣壓992.9百帕(98%大氣壓)的乙機場起飛. 若兩架飛機的駕駛員都不調整氣壓高度表撥定值
仍然在空中維持起飛機場的地面氣壓
當這兩架飛機飛到丙地上空
丙地的地面氣壓是1013.2百帕(100%大氣壓)
即使這兩架飛機氣壓高度表同樣顯示29000英呎
由於A是以102%大氣壓為基準
B是以98%氣壓為基準
所以其實兩架飛機在丙地上空的實際氣壓高度並不等於29000英呎
A的實際氣壓高度會大於氣壓高度表的29000英呎
B的實際氣壓高度會小於氣壓高度表的29000英呎
A和B並不在同一高度上
但氣壓高度表卻同樣顯示29000英呎.當B在RVSM空域爬升到30000英呎時
因為A的實際氣壓高度大於29000英呎
B的實際氣壓高度小於30000英呎
因此兩架飛機的垂直隔離其實不到1000英呎
有可能發生隔離不足的問題.所以兩架飛機從不同地面氣壓的機場起飛之後
就不能再維持起飛機場的地面氣壓設定
否則會發生上述狀況. 那麼難道要全部飛機在飛行過程中都要隨處依據各地的地面氣壓來調整氣壓高度表撥定值嗎? 那又會增加駕駛員的負擔. 比較實務的做法是既不能保持起飛機場的地面氣壓設定
又要找到一個全球通用的標準
那結果便是全部飛機都回到標準大氣的1013.2百帕.如此一來
雖然不能得到正確的氣壓高度
但錯就大家一起錯
至少確保每架飛機的垂直隔離都是1000英呎(在RVSM空域)
沒有隔離不足的問題.結論: 不是讓氣壓高度更準確
而是確保航空器與航空器之間有足夠的垂直隔離.2. 依照飛航規則第二條第七十九款的定義
「轉換空層:指轉換高度以上可用之最低飛航空層。
」台北飛航情報區的轉換空層為飛航空層130
即爬升到13000英呎以上用1013.2百帕為氣壓高度表撥定值.3. 由於降落機場的地面氣壓不一定是1013.2百帕
台北飛航情報區的機場都在海平面附近
假設海平面機場某一時刻的地面氣壓是995百帕
這樣的氣壓對於1013.2百帕而言
相當於500英呎的氣壓高度
若駕駛員在下降RCSS前
忘了把1013.2百帕改成995百帕
當飛機的氣壓高度表系統偵測到995百帕的氣壓時
會在高度表指示500英呎
但995百帕其實已經是當地海平面的氣壓了
所以實際高度並不是氣壓高度表的500英呎
而是海平面0英呎. 因此一定要調成該機場的地面氣壓
才不會造成高度表顯示錯誤.
參考資料
C'est moi.
上例A到丙地
A的實際氣壓高度會